各位老师:
为积极推动学院科研仪器设备建设,支撑学院科技创新和学科建设,学院决定启动科研仪器配套资金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学院科研仪器配套资金的仪器设备的金额应不超过购置价格的50%。
2. 学院科研仪器配套资金由个人提交申请材料,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论证,经院内公示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公布资助名单。
3. 学院科研仪器配套资金的资助金额由学术委员会根据申请情况和学科经费预算审议决定。获批的配套资金,应在12月1日前执行完毕。
4. 由学院科研仪器配套资金资助购置超过30万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必须纳入学校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网站平台管理。学院教师有权申请使用该仪器设备。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2年后,申请人应就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汇报。
申报人请于2025年9月23日前,将相关项目申请书一份,A4纸双面打印提交至杜盼老师处(行健楼235),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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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8日